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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网站系统   2018-01-31 01:01:27 作者: 来源: 文字大小:[][][]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公布2017-2023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的通知》(鲁学位〔2017〕8号),我校被确定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据悉,本次获批的立项建设单位是省学位委员会根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印发)要求,经单位申请、专家论证、省学位委员会审议表决确定的。本次全省共有16所高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其中立项建设单位10所,培育建设单位6所。
  近年来,学校立足地方性、应用型、重特色的办学定位,积极创建服务区域、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注重突出学科专业特色,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坚持“校地互动、产教融合、整体优化、协同发展、特色鲜明”的原则,大力发展应用型学科专业和传统文理学科的应用型方向,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校地共建,全面加强学科建设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本次获批硕士学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学校发展中的一次重大机遇,对于进一步提升我校办学水平,实现学校党委第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三步走”的奋斗目标,建成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