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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16-08-31    编辑:         点击:
 
亲爱的同学:  你好!
 
如果你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法负担全部或部分的学习费用,你可以通过德州学院多种资助渠道解决你的困难。写此信是希望能帮你了解德州学院的有关资助政策,请认真阅读,以便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资助途径,顺利获得资助。
   
我校已建立和完善了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新标准)、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资助政策体系。
资助政策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了一个非常清晰的解决路径——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问题,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
 
一、中央和省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省政府奖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1.5‰。
 
二、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30‰。
 
三、中央和地方共同设立的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平均资助面约为在校生总数的14%。
  
 四、我校开办的助学贷款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的利息全部自付。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1日至920
 
(一)贷款网上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s://sls.cdb.com.cn),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申请贷款学生要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手册》(通过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政策法规”下载)。
 
(二)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三)赴基层单位就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为鼓励获得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我省实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如果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山东省30个经济欠发达县)基层单位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在5年以上(含5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
 
(四)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在校生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年补偿或代偿的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元,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完毕。
 
五、德州学院学生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外省籍贷款学生可以委托银行将所申请贷款划入此账户):户名:德州学院          账号: 91401000020100033312     
开户社:德州市德城区农信联社营业部 编号:402468000018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随德州学院录取通知书寄送给学生),到家庭所在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凭此调查表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后,申请享受各项资助政策。
  
奖助学金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份,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时间为每年4月,入学第一年只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入学第二年可以申请各项资助。
 
祝: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德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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