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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同心.光彩助学行动”

发布日期:2016-08-31    编辑:         点击: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印发的鲁统综[2014]19号文件精神,开展2014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

   一、评选范围和资助名额
  1.取得德州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2.全校50名,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3.各学院根据在校学生人数报送资助候选人,1000人以上报候选人4名,1000人以下报候选人3名。

  二、评选学生条件
  对在2012-2013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其他渠道资助,金额达到5000元的学生,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优先,如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学生等。

  三、评选工作程序
  1.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各学院按鲁统综[2014]19号文件要求开展相关政策宣传和贫困学生的调查摸底工作。
  2.组织申报。各学院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发放《“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推荐表》(见附件1)。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推荐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各学院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确定受助候选人名单, 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3.报送名单。各学院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人数,将推荐表和汇总表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及有关证件(证明)复印件一起报学校。

   

 

 


            宣传(统战)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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