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促进我院学生会工作,实现学生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调动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总则:
一、学生会成员要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二、学生会成员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三、学生会成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学生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四、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五、学生会成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六、学生会成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七、学生会成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下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八、学生会成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九、学生会成员在工作期间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会的形象;
十、学生会成员不准酒后工作,不准在办公室里大声喧哗或做体育运动及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考核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1.对被考核人作实事求是的评价;
2.对每位被考核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和工作状况做全面的、适当的评价,避免片面性;
3.本着奖励先进,激励后进,惩前毖后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二)民主公开原则
1.考核的对象、范围、时间、方法、内容、标准、程序等都要被学生会全体成员所认识;
2.在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公开化,以便被考核者得知具体考核情况。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秘书处申请复核。
考核说明:
一、学生会干部、成员考核实行“百分制”;
二、总体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嘉奖分不得超过20分;
三、学生会成员如违反法律或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受到纪律处分的,上报团总支,建议撤销其职务;
四、学生会考核工作由学生会秘书处负责,考核结果报系团总支老师,配合做统计工作。考核中团总支、学生会互相监督;各部部长考核由主席团负责执行,秘书处监督,各部干事的考核由各部正副部长执行;
六、考核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并以展板的形式公布考核情况;
七、考评结果公开,并接受群众监督,如有疑问学生会随时解答;
八、附考评表;
九、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考核内容:
干部考核制度由四个部分组成:“思想考核”、“例会、值班考核”、“工作考核”、“其它综合考核”。具体如下:
(一)思想考核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准确地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能维护祖国的利益,坚决维护祖国的尊严和荣誉;
3.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
5.能时时关心国际形势、国家大事,关注中央的每次会议,认真学习每一个文件并及时向团委提交思想汇报。
(二)例会、值班考核
1. 例会缺席者(无故缺席)每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者扣2分;
2. 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迟到5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若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应提前请假,予以批准后方可不参加本次会议;
3.例会中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 1 分 / 人次;
4.例会过程中大声讨论并被给予点名批评者,扣 2 分 / 次;
5.各部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扣2分/次;
6. 值班人员在办公室时,必须认真负责,缺勤扣2分/次;
7. 每学期无故不参加会议 2 次以上 ( 含 2 次 ) 的部员 , 将直接免去其在学生会的职务 , 部长级以上干部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 , 并将不能参与学生会内部荣誉的评比;
8. 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报系团总支。
(注:值班考核由学生会秘书处直接监督)
(三)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2分;
2.凡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和活动总结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4.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3—6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参照上述方法执行;
5.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1.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出入校门制度》等)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
2.一学期内有2门必修课未通过者,给予退会处分;
3. 在班级中德育量化考核低于80分者,给予通报批评。
(五)嘉奖方面
1. 举办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出现重大问题能及时主动向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分;
2. 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视情况加1—3分;
3. 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加2分;
4. 部门自行组织学生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干部加2分,干事加1分;
5. 全部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1分;例会、值班全勤者加2分;
6. 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做出贡献者加3分;
7. 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2分;
8. 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4分;
9. 受到正式表彰者每次加2分;
10.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
校级加3分/次,市级 加5分/次,国家级以上 10分/次。
测评方法:
学生会每学期期末测评一次,测评采用下列方式:
个人自评:
每个委员、干事依照考核制度,结合自己近期的工作实际,对自己进行自评。
内部互评: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学期的工作实际,主席和部长、干事之间进行互相评议。
(具体为:学生会全体成员填写民意测评表)
考核人评议:
由被考核人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其它工作成员对其进行考核。
被考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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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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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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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老师、学生会各部部长及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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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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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总支老师、主席团、各部部长及本部门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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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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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内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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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秘书处将各部门评比的结果进行汇总,报团总支书记进行统计、整理,得出测评结果。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加,总分低于70分者,报团总支,建议撤消其职务,51-59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奖、入党、升降职的重要依据,并报送系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
考核注意事项
1.考核工作是一项相当重要的工作,学生会各部门应给予充分重视;
2.秘书处做好工作准备、数据收集、统计和分析,其他部门应给予一定的帮助;
3.考核过程中,考核资料不对本人公开,未经团总支老师及主席团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情况,凡违反者,受到内部通报批评处分,并在考核相关条文中予以记录。
附:考核内容具体细则: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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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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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态 度
〔每 项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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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共5分,违犯一条扣1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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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重视程度和负责程度(共5分,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次扣2—4分,
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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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共5分,根据工作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次扣
2—4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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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能 力
(每 项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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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情况(共10分,对团总支、辅导员、主席团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酌情扣4—6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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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没有认真组织完成所属部门工作,处理工作,解决角度不恰当酌情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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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的人际关系情况(共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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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提意见或建议情况(例会中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 1 分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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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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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生会考核制度酌情加分,最多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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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文学院团总支
文学院学生会
2009年9月25日
附: 学生会干事考核表
姓名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考核阶段_______________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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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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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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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态
度
(每 项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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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违犯一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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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会情况(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早退、迟到扣1分,无故请假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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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在轮到值日时,无故不值日的,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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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人员在办公室时,必须认真负责,缺勤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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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参与情况(缺席一次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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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材料上交情况(没按规定上交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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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重视程度和负责程度(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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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校纪校规及学生会各项制度情况(有违犯情况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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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能
力
(每 项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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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及时性(对团总支、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执行者扣3—6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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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酌情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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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的人际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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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问题,提意见或建议情况(例会中能提出建设性意见者,加 1 分 /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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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奖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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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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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上水平(10分) 中等水平(7分) 中下水平(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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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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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10分)称职(8分)基本称职(6分)不称职(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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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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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
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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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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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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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