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泰安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其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容缺报名机制(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即做出个人承诺后,可先报名参加考试,相应资格证书自聘用起1年内取得并提供即可;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按照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二、招聘岗位
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0年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招聘教师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10月14日11:00-10月18日12:00
报名网址:
http://39.97.107.149/dyzjzxbm/webregister/index.aspx
应聘人员登录该网址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报、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4日11:00—10月18日12: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10月14日11:00—10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10月22日9:00-10月24日9:3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2020年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岱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岱岳区政府大楼C612室)办理减免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2020年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9:00-11:30
考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两部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加试确定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
对聘用的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解聘。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15053892323 0538-8531161
监督电话: 0538-8569803
咨询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1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